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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查验预防接种证?

发布日期:2014-08-19浏览次数:0

  为了控制传染病在学校传播流行,查找免疫薄弱人群,提高学生免疫水平,保护学生身体健康。2004年12月1日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2005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做了进一步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接种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对居住在其责任区域内需要接种的儿童补种疫苗。
  1、根据国家法律、条例的规定,我市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对入校新生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从2006年开始对所有  在校学生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凡是没有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证丢失的学生,都应到就近预防接种门诊办理预防接种证。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疫苗或未全程免疫的儿童都要到就近接种门诊补种相应的疫苗,9月份开学时,学生应持预防接种证报到。
  2、查验预防接种证的目的是什么?
  通过查验预防接种证,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儿童家长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儿童健康和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氛围。对漏种儿童进行补种,形成牢固的免疫屏障,消除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隐患。
  3、家长如何给孩子查验预防接种证?
  儿童家长在到托幼机构和中小学学校为儿童办理入托、入学报名手续时,应携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遗失者要到原来承担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门诊补办儿童预防接种证或者其他接种证明。
  4、疫苗接种不全的儿童应如何补种?
根据国家免疫程序和山东省扩大免疫的要求,凡是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要补种相应的疫苗。补种工作由儿童居住地或者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门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