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体检前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1. 体检前三天内,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 体检当天需进行抽血、B超检查,请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进行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
3.做心电图和测量血压应避免精神紧张、全身放松,切勿移动体位,不要屏住呼吸。
4. 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将平时服用药物携带备用,并及时告诉检查医师,以防影响检查结果。
5. 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女性受检者,请事先告诉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粪便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7. 进行各科检查时,请务必按体检表内容进行逐项检查,若自动放弃或拒绝检查某一项目,责任由受检者自负(受检者在该项
目栏内签字),项目的漏诊会影响对您健康状况的评估。
8. 若您有其它特殊检查要求,请随时与我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9. 检查完毕,请您将体检表交回一楼登记室。
10. 体检结果将于一周内出具,请及时协带体检凭证来本中心索取,若为用人单位安排的集中体检,体检结果及结果出具时间
请到所在单位查询。遇有特殊体 检项目可能会延长体检结果出具时间时,将特别通知。
11. 您对体检结果有任何疑问可持体检结果至职业病科进行咨询,请您认真对待医生的建议,有病及时诊治。
[B 超室检查须知]
1、请将您的病史及现有症状详细告知检查医师。
2、检查上腹部器官(胆、肝、脾、胰、肾)时,必须空腹8-12小时,小儿空腹5小时。
3、检查妇科(子宫、附件)、前列腺、膀胱时,须膀胱充盈(憋尿)。
4、结果由体检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再由医师总评。
[体检抽血须知]
1、抽血前一天勿暴饮暴食(尤其是饮酒),保证足够睡眠,避免影响结果。
2、抽血者必须空腹8-12小时,儿童5小时。
3、如有晕血、晕针史,请告知抽血护士,以便做好预防措施。
4、招工、应聘体检须于抽血前出示说明身份的证件。
5、抽血前请将衣袖卷至肘关节以上5厘米。
6、抽血后压迫针眼处3-5分钟。
[放射检查须知]
1、请将您的病史及现有症状详细告知检查医师。
2、请勿佩戴金银首饰,如:耳环、项链等。
3、请勿将硬币、钢笔、打火机等小件物品放在衬衣口袋,避免伪影。
4、检查时请穿一件棉质衣服,衣服上不能印有花纹及饰品。女同志请取下文胸。
5、检查完后请勿在照片室内逗留,避免过多摄入放射线。
6、检查结果由体检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后,再由相关医师总评。
[内科体检须知]
1、请将您的病史及现有症状详细告知检查医师。
2、检查前必须休息十分钟,方可进行。
3、女同志不宜穿连衣裙。
4、测量血压时,卷袖至肘关节上10厘米处,衣袖不宜过紧。
5、听心肺、触摸腹部器官时,须平躺于诊断床上,解松裤带,双腿屈曲,配合医生检查。
6、血压正常范围:140~90mmHg/60~90mmHg。
7、检查结果由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再由相关医师总评。
[眼科体检须知]
1、请将您的病史及现有症状详细告知检查医师。
2、测量视力前,请配戴眼镜者取下眼镜,先测量裸视。
3、一般眼科检查:检查视力、检查眼球、眼睑、结膜、角膜。
4、眼底检查:眼底A硬化、视网膜病变、白内障、青光眼等。
5、检查结果由体检中心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再由相关医师总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