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保障游泳者卫生安全,市疾控中心统筹全市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所)联动,以系列举措筑牢游泳场所卫生防线。
一是提前培训。在泳池开放之前,提前谋划,组织全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人员卫生法规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培50余人。聚焦水质消毒、指标解读、监督检查要点等实操内容,明确经营者卫生管理责任,提升管理能力。
二是联动抽检开展监督抽检。根据2025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全市完成47家正在营业的游泳场所开展卫生监督抽检工作。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持证情况、水质消毒、自检公示、制度落实等方面。市疾控中心主要领导专门召开全市公共场所抽检工作协调会,建立“全市一盘棋”机制,市、县 (区)联动互助完成采样检测工作。
三是约谈公示促整改。水质抽检共7项指标(池水游离性余氯、尿素、浑浊度、pH、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检测结果公示的7家不合格游泳场所中,不合格指标主要为余氯、尿素超标等。针对水质检测不合格的游泳场所,属地机构已开展约谈,督促其限期整改并提出指导措施。
下一步,将跟踪整改情况,持续规范管理,保障市民泳池卫生安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