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江苏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关于印发 2022年江苏省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安排的通知》(苏疾控[2022]205号),及时掌握连云港市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水平、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发病特点以及非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现状,研究制定更切合实际的放射卫生防护措施,更好地保护广大放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我中心按照要求开展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8月份至9月份期间,中心统筹安排,序时推进,对全市7家哨点医院开展放射性危害因素现场检测,截至目前已经全部完成,任务完成率100%。辖区监测覆盖率100%。本年度共检测放射诊断设备19台,包括DR、DSA、牙片机、乳腺机、透视机等五类,检测合格率100%。共检测放射防护场所19处,合格率100%。下一步我中心将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及开展数据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