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工作要求,中心受徐圩新区有关部门委托于2022年1月抽调工作人员至徐圩新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开展首次消毒效果评价监测工作。
为保证监测结果正确、可靠,工作人员前期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准备,依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场消毒评价标准》WS/T 774—2021制定了《效果评价采样操作规程》、《效果评价现场采样计划表》等文件,根据现场房间大小及室内设施拟定采样计划。
根据徐圩新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布局和现场,工作人员分组分别对境内集中隔离观察场所、境外集中隔离观察场所空气、物体表面进行了采样。工作人员按流程穿戴防护用品后进入隔离点位,首先,核实现场房间面积、室内物品设置与前期采样计划的空气、物体表面布点是否一致;其次,查看工作人员消毒用品及用量;再次,核实采样用物与消毒因子是否匹配。采样时分工合作,一名工作人员进行采样,一名工作人员进行记录同时区分同一物体表面消毒前、后采样点,避免在同一区内采集两次。采样完成后,所有器材消毒处理,样本保存于0℃~4℃,并尽快送检。
本次评价对象为常温预防性消毒的物体表面和空气,选用自然菌杀灭率进行评价,共涉及5份空气样本及90份物体表面样本。通过前期培训、学习及实地采样监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现场消毒评价标准》要求开展,通过实践完善了相关工作流程,为今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现场消毒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
(放射卫生与病媒生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