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环境卫生科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发布日期:2021-10-19浏览次数:0
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和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卫疾控便函〔2021〕55号)文件要求,2021年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环境卫生科在全市重点对宾馆(酒店)、游泳场(馆)、沐浴场所、商场(超市)、理发店、美容店、候车室、健身房等8类公共场所开展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从7月下旬开始,科室多名成员依次对全市三县三区的公共场所进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截止9月底全部完成了47家公共场所监测任务。其中检测了温度、湿度、风速、噪声、PM10、PM2.5等理化危害因素参数2000余个;采集了空气、漱口杯、公用电梯按钮、毛巾、购物车(篮)、理发剪、理发梳等生物危害因素样本1000余份。
通过开展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可以了解全市公共场所卫生基本现状,掌握重点公共场所主要健康危害因素,评估健康风险,为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