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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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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1-07-22浏览次数:0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20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在撤消连云港市卫生防疫站、连云港市皮肤病防治所、连云港市健康教育所等 3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基础上进行优化组合,是连云港市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法人。主要职能是:
      疾病预防与控制:开展疾病监测;研究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的原因和流行规律;提供制订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数,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共营养监测与评价;对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研究、应用实验室检测与分析技术,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检验,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鉴定和评价,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业务与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开展应用性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指导和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和评估。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业务办、卫生科、慢病科、质管科、检验科、健教科、寄地防科(监察室)、办公室、总务科、财务科、急传科、慢传科、性艾科、免规科、党办(人事处),本部门无下属单位。(注:如无下属单位,应写明“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市疾控中心2020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级。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市疾控中心闻令而动、精准发力,以责任担当之勇、科学防控之智、统筹兼顾之谋、组织实施之能,严守防疫第一线,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防控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健康2020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我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交卷之年。一年来,市疾控中心以健康连云港建设为统领,紧扣“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坚持疫情防控与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日常工作不搁置。现将我中心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科学防控,压实责任,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密部署防控工作
      一是部署落实及时。第一时间召开了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市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先后召开县区视频会议20余次,研讨疫情趋势,部署阶段性防控工作。二是防控指导到位。成立了中心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9个工作组;构建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队、核酸检测队、核酸采样队、环境消杀队等80余人的专业团队。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迅速制定市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科学规范指导疫情防控工作。三是防控成效显著。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中心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20年底中心荣获省委省政府“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中心三人荣获“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
      (二)加强疫情监测,规范疫情调查处置
      一是科学研判疫情趋势。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预警预测,全年共编制《疫情快报》343期,撰写流调报告、进程报告100余篇,专题分析报告4篇。二是及时规范处置疫情。全市报告48例确诊病例、30例无症状感染者、境外输入确诊病例9例、无症状感染者10例,规范调查处置率100%。三是抓好疫情源头控制。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开展调查,摸清每一个个案传染来源、传播途径和被感染人群。累计核查平台个案记录104132条,排除高风险1238人。四是落实冷链食品监测。及时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和重点环境应急监测和常态化监测,共计采样检测7169份,均为阴性。五是做好境外人员管理。中心先后派出10余位业务骨干支援北京、上海、南京涉外疫情防控工作,协助上海(昆山)专班累计闭环转运境外返连人员1015人。六是开展病例密切的密接管控。在疫情处置早期,在全省率先提出对密接的密接进行合理管控,该防控措施有效防止了疫情扩散蔓延。全市全年共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1876人。
      (三)突出防控重点,助力复工复产复学
       一是组建指导团队。组建了5个指导团队,负责企业复工复产、学校复学复课、农村社区防控等重点领域防控技术指导。二是搭建工作网络。构建了市—县区—企业(学校)疫情防控指导工作网络,建立了工作联络和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三是制定指导方案。制定下发了《连云港市新冠肺炎防控企业返岗返工防护书册》、《连云港市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复工企业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方案》等相关技术方案,为复工企业精准防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四是强化防控服务。市县区疾控机构及时开通了消毒咨询服务热线,为企业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五是加强督查指导。采用“四不两直”的形式,督查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等单位282家次。指导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疫情防控819家,覆盖率达100%,指导企业对厂房、车间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100余次,指导集中医学观察点疫情防控工作50余次。
      (四)强化培训演练,提升疫情防控水平
      一是开展多轮精准培训。针对县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中心先后围绕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采样检测、特定场所消毒等专业技能方面开展了20余场次1500余人再培训、再强化,全面提升全市疾控系统新冠疫情防控水平。二是开展培训专题考核。为了解各县区疾控大培训效果,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各县区应急处置队伍能力进行了现场考核和评估,现场抽选312人,通过率100%。三是开展防控应急演练。针对疫情调查处置、个人防护用品的穿脱、消毒剂的配置以及室内空气、物体表面消毒等开展了专题演练,切实提高专业人员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
      (五)加大物资储备,全力做好应急保障
      一是建立绿色通道。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减少采购流程和审批手续。应急采购实时荧光定量PCR仪、核酸提取仪 、过氧化氢消毒仪 、生物安全柜等实验室设施设备。二是做好沟通对接。主动与市新冠防控指挥部对接,争取市防控办调拨医用外科口罩、防护面屏、N95医用防护口罩等应急防控物资。三是协调统一调配。定期收集各县区新冠疫情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对紧缺应急物资进行协调统一调配。四是建立预采购制度。根据疫情进展情况,研判应急物资储备数量,对紧缺应急物资提前预订,确保中心紧缺应急物资在第一时间内供应到位。目前中心储备应急物资27类13000多件,确保满足疫情应急处置需求。   
      (六)加强实验室建设,提升核酸检测能力
      一是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实验室改扩建。中心对核酸检测实验室进行改扩建,核酸检测实验室面积由原本的50平方米扩大到目前的170平方米,能容纳4-5个检测小组同时进行核酸检测,日检测量由原来的300人份增加到2800人份,大大提升了中心新冠突发疫情中大样本量的检测能力。二是指导县区新冠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选拔业务骨干成立指导专班,定点进驻指导,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确保实验室运行满足生物安全、质量控制等规范要求。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海州区、赣榆区、连云区6家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实验室均按时通过省级验收。

      二、统筹兼顾,聚焦目标,同步推动疾控工作深入开展
      (一)坚持抓监测,有效控制传染病发病水平
      一是传染病疫情控制在较低水平2020年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15种3897例,报告发病率为86.22/10万,较去年同期下降14.1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位于全省第二位。报告丙类传染病6种4832例,报告发病率为106.90/10万,较去年同期下降39.40%。二是强化手足口病防控2020年全市共报告手足口病病例2431例,较2019年同期(3630例)下降33.03%。全市无重症、死亡病例报告.及时规范处置暴发疫情3起、聚集性疫情 38起。三是落实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及时下发《连云港市2020年霍乱防制工作计划》,4月1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恢复肠道门诊运行,并要求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四是强化以流感等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防控2020年全市8家哨点医院共报告流感样病例94203例,流感网络实验室累计检测流感样病例标本1011份,流感病毒阳性率为2.47%,新冠病毒均为阴性。广泛开展宣传,积极引导老人等重点人群接种流感疫苗。五是强化致病菌监测。加强对哨点医院致病菌监测工作指导,确保监测工作规范运行。截止12月31日,全市共收集致病菌菌株301株,完成复核鉴定178株。六是落实人畜共患和自然疫源性疾病防控。积极加强与农业部门的信息沟通,主动与市畜牧兽医部门通报相关禽流感、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监测情况,并定期会商防控策略。落实出血热、虫媒传染病综合监测,开展出血热病例、宿主动物密度、构成、感染状况监测,掌握出血热的流行趋势和变化规律。

       (二)坚持抓任务,顺利完成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
       一是提升结核病防治能力。紧紧围绕全市结核病“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通过规范管理、主题宣传、强化督导等举措,着力提升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发现力度,全市总体到位率为97.58%,转诊到位率56.83%,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100%、病人转诊率100%、结核病防治机构追踪到位率94.97%、病人系统管理率100%,病人家属筛查率100%等相关指标均达标。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全市结核病“十三五”规划各项指标均序时完成达标。二是认真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高危人群筛查,完成各类监管场所被监管对象3808人的HIV抗体检测工作。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累计治疗967人,目前在治839人。开展12次CD4计数检测,共对862名感染者和病人进行检测。完成江苏省和连云港市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终期评估工作、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梅毒规划(2010-2020年)终期评估工作。在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等院校开展新生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与检测活动,覆盖学生1万多人,检测500多人,发放安装包自检试剂1000份。
      (三)坚持抓重点,全力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2020年1-11月,全市共报告居民死亡25460例,死亡率为4.76‰;1-10月共报告恶性肿瘤新发病例6886例,发病率144.33/10万;1-10月共报告心脑血管急性事件24874例,发病率为465.31/10万;截止第二季度,全市高血压、糖尿病建档患者数440533 人,规范随访管理376166人。高血压随访完成率76.13%,糖尿病随访完成率69.29%。一是多措并举促工作。全市慢性病防控重点围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标准、“慢性病中期长规划”、“高质发展”指标要求,通过强化部门合作、规范工作流程、落实质量控制、开展现场技术指导等措施,持续推进居民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心脑血管疾病监测、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和国家级慢性病项目工作。东海、赣榆、灌云顺利通过“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动态复评审、灌南县顺利通过省级资料评审。二是多项殊荣展形象。连云港市级肿瘤监测数据连续10年以上被《中国肿瘤登记年报》收录,全市各县区肿瘤随访登记工作第三次获国家全面表彰,并获省卫健委表彰,中心荣获国家和省级的“杰出贡献奖”。三是多种活动倡健康。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三减三健”行动和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通过现场宣传、现场义诊、网络知识宣传等活动,落实肿瘤宣传周、全民健康宣传月、高血压日等系列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慢性病防控知识。认真举办疾控系统健步走比赛、招募培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等工作,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并荣获全省疾控系统健步走比赛“组织二等奖”。
      (四)坚持抓基础,切实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质量
      一是牢筑免疫屏障,扎实做好疫苗针对病防控。截止12月,全市累计开展疫苗接种服务近171万人次。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历史低水平,全市继续巩固无脊灰状态,全市麻疹发病率为零。二是强化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一方面动态掌握门诊复诊开诊情况。实施门诊开诊复诊情况周报制度,3月下旬全市各类接种门诊已全部开诊。另一方面加强预防接种政策和知识宣传。通过中心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方式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期间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安排、政策知识和接种须知,公布全市预防接种门诊地址和咨询电话,指导群众配合接种单位规范有序做好疫苗接种。三是持续推进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市完成“狂犬病暴露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和“医院产科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两个子系统的上线启用。为保证系统的规范运转,组织市、县、乡所有系统使用人员参加培训,累计培训1023人,并将其纳入全市半年工作指导重点内容。全市101家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48家产科接种单位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规范使用率均为100%。四是加强预防接种监测指导。严格落实免疫规划工作指导制度,全年全市累计开展3轮工作指导,参与指导人员49人次,覆盖接种单位50家。通过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在线监测,重点查看近效期疫苗使用处置情况、冷链设备预警联系人信息绑定、冷链温度实时监测、预防接种服务等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反馈并跟踪处置结果,有效提高了预防接种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坚持抓质效,推动寄生虫与地方病工作新成效
      一是实施规范处置。2020年全市共开展发热病人血检镜检5423人次,RDT4021人次,境外输入性疟疾24小时网络直报率、规范治疗率、个案流调率以及疫点处置率均达100%。二是强化隔离点、发热门诊输入性疟疾防控工作。对高疟区回国人员出现发热时在做核酸检测同时开展疟原虫检测,落实早发现。三是组织专业培训。举办疟疾检测技术培训班,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及市、县(区)疾控的寄防及检验人员共42人参加培训。四是顺利实现目标。全市所有县区均保持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状态,我市所有氟病区县均实现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控制目标,实现地方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及地方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
      (六)坚持抓民生,高质量完成卫生监测工作
      一是做好放射卫生监测。2020年放射卫生场所监测完成率100%,地区覆盖率100%,完成188家机构调查和信息录入。开展127份放射性生物样品采样、检测,完成率100%。参加全国实验室个人剂量比对和水中总放射性比对,结果分别是合格和优秀。参加省级实验室个人剂量比对,结果优秀。二是加强职业卫生监测。对721例职业性尘肺病患者进行信息核查,随访率99.59%;完成2393家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完成率147.2%;对120家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和工作场所检测,对12家存在超标企业进行复核检测;尘肺病主动监测完成224例,完成率11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三是强化饮用水卫生监测。全年共完成城市饮用水监测328份,合格率100%,每季度按时将监测结果报送市卫健委,其中164份城市饮用水监测数据按时进行网络直报;农村饮用水488份,合格480份,合格率98.4%。四是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全年任务数944份,完成数967份,完成率102.4%;食源性致病菌监测省级哨点医院任务数450份,采集检测481份标本,完成率107%。积极开展全民营养周、食品安全周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五是开展病媒生物监测。顺利完成市区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全市病媒生物控制水平监测、全市登革热伊蚊监测、蜱虫监测等工作任务;完成18家机构消毒质量检测工作及16家机构专项监测。六是落实学校卫生监测。重点推进全市学校因病缺课监测报告工作,全市缺课监测学校覆盖403所中小学,年平均上报率为95.1%,非零上报率为52%,预警处置率为99.3%,均高于省级目标要求;完成专家进校园讲座24场。
      (七)坚持抓宣传,做实做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一是健康科普传知识。重点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宣传,拍摄科普视频4部,创作抗疫口诀20首,撰写科普文章、横幅标语、农村地区广播稿件、防疫知识问答题目等各类素材100余份,在各卫生节日、各重点疾病防控关键时间点组织开展现场咨询及讲座活动8场次,面向市民开展第三届健康知识竞赛,参与居民达4万人次。二是依托媒体强宣传。与电视台、广播电台、新媒体等联合录制播放采访26期,通过市级主流报刊发表科普文章62篇,通过中心微信平台发布科普信息1600余篇。三是技术指导稳根基。通过举办培训、现场检查等形式,多次对我市在建的2个省级健康促进县区、6家省级健康促进医院以及各健康镇、健康村(社区)、健康单位、无烟党政机关等场所进行技术支持,优化健康教育氛围;四是控烟工作浓氛围。在创卫长效管理、健康促进场所建设等工作中加大控烟工作比重,并重点指导,在全市范围开展了第三届“戒烟大赛”,100余人报名并随访,促进了控烟氛围形成,此外,指导市中医院开展国家级戒烟门诊建设。五是开展竞赛育人才。举办首届全市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技能竞赛,来自各级疾控、各委属医院及基层单位的27名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参赛,经过理论和技能的比拼,提升了广大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重点工作与特色工作
      (一)重点推进综合防治措施,实现地方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
      为确保实现地方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我市各级疾控高度重视,年初召开地方病防治工作会议部署今年重点工作,同时针对氟病区村改水问题开展专项调研查找原因推进病区村改水。开展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防治碘缺乏病意识,制作罩衣、保温杯、抽纸等实用性宣传品进氟病区村进行宣传促使老百姓主动饮用自来水不喝土井水控制氟中毒危害。开展人群碘营养监测、水碘及居民户碘盐监测及时了解我市人群碘营养、食用碘盐及水碘含量情况。2020年低,全市开展地方病防治攻坚行动终期评估,对照国家《重点地方病控制与消除办法(2019版)》我市所有县区均达到碘缺乏病消除及饮水型氟中毒控制标准,实现地方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
      ()精心筹备,组织首届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技能竞赛并在省级决赛中获佳绩
      为加强健康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我市举办了首届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技能竞赛,由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市人社局联合主办,27名选手均为来自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各委直属医院及基层医院的健康教育工作骨干,竞赛设置了理论笔试、方案设计、科普演讲几个环节,通过竞赛,拓宽了工作思路,也推动了全市健康教育工作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我市选拔优秀选手组队参加省级决赛,获得团体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及“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等七个个人奖项。
      (三)全国水中总放射性实验室比对再获优秀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要求和安排,中心积极参加全国水中总放射性实验比对考核。实验室人员认真研读考核方案、做好实验设备调验、开展水样预实验,在收到考核样品,立即着手检测相关工作。中心严把实验室质量关,强化质量控制,及时编制并提交比对考核报告,最终取得了优秀的考核成绩。
      (四)省首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大赛喜获佳绩
      中心按照《关于举办江苏省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苏卫办职健[2019]2号)的要求,组织全市职业病防治机构参加大赛,通过谋划、设计、筛选等方式,最终中心报送的4件作品分获二等奖、三等奖和2个优秀奖。市卫生健康委专门下发了《关于江苏省首届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连卫办监督[2020]17号),向全市卫健系统通报表扬。
      (五)尘肺病随访调查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2020年中心在市卫健委的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并落实尘肺病随访调查工作。通过制定方案、摸底排查、多部门合作、质量控制等方式高质量超额完成随访任务。我市尘肺病随访调查任务690人,已完成随访病例721人,随访率104.49%,位居全省前列。2020年6月,单位和个人分别获得省疾控中心表彰“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第二部分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收入总计5708.73万元、支出总计4981.1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1936.1万元,增长51%、支出总计增加1046.76万元,增长27%。其中:
      (一)收入总计5708.73万元。包括:
       (按照公开01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具体收入项目明细并结合本部门具体实际予以说明,单位若无此项收入可删减。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63.55万元,为当年从同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367.18 万元,增长 4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0.57万元,为当年从同级财政取得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470.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无此项经费,因疫情原因导致财政拨款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当年从同级财政取得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经费。
      4、上级补助收入556.78万元,为市疾控中心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500.68 万元,增长89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下拨防疫经费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5、事业收入 15.95  万元,为市疾控中心开展二类疫苗接种等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 403.56万元,减少96%。主要原因是:单位门诊取消,此项收入减少。

      6、经营收入0万元,为市疾控中心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业务。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市疾控中心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  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业务。
      8、其他收入1.88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市疾控中心取得的利息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22万元,增长1  8  3 %。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增加导致利息收入增加。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为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市疾控中心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10、年初结转和结余240.03万元,主要为市疾控中心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 4981.12万元。包括:
      (按照公开01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功能分类明细项并结合本部门具体实际予以说明,单位若无此项支出可无需说明,但各分项合计应与总计保持一致。)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2.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及人员经费缺口补助资金 。与上年相比减少345.62万元,减少52%。主要原因是:绩效考核奖减少,2019年补发住房补贴及社保,导致2020年相应经费减少。
      2、公共安全(类)支出 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无此项业务。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业务。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麻疯病人生活补助等。与上年相比减少3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麻疯病人去世,人员减少导致相应经费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3534.51万元,主要用于:疾控机构及专项业务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753.2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专项业务经费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627.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71.59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住房补贴等相应经费增加。
      6、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市疾控中心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业务。
      7、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470.57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与上年相比增加470.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单位无此项业务,2020年因疫情防控需要财政下拨抗疫资金用于防控工作,导致比上年增长。
      8、年末结转和结余967.65万元,主要为市疾控中心本年度
      (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以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及财政专项项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年收入合计570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34.12万元,占90%;上级补助收入556.78万元,占10%;事业收入15.95万元,占0%;经营收入0 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0 %;其他收入 1.88万元,占 0%。(可用饼图显示本年收入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年支出合计4981.1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3.81万元,占64%;项目支出1777.31万元,占 36%;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可用饼图显示本年支出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134.12万元、支出总决算4519.3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49.23万元,增长59%,支出增加1168.57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资及项目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 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 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 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4519.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16.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19.34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80%。其中:
      (按照公开05中的功能分类级科目,并结合本部门年初预算公开的具体实际情况予以解释,单位若无此项支出可无需说明。)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2.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及人员经费缺口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345.60万元,减少52%。主要原因是:绩效考核奖减少,2019年补发住房补贴及社保,导致2020年相应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麻疯病人生活补助等。与上年相比减少3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麻疯病人去世,人员减少导致相应经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3072.73万元,主要用于疾控机构及专项业务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875.02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专项业务经费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627.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71.59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住房补贴等相应增加。
      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470.57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与上年相比增长470.5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单位无此项业务,2020年因疫情防控需要财政下拨抗疫资金用于防控工作,导致比上年增长。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2.0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573.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 168.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 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048.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8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奖励绩效、住房补贴及人员经费补助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2.0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573.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按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168.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 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按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 填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6万元,占“三公” 经费的87%;公务接待费支出 2.9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无此项经费;决算数 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无此项经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 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 0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无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无此项支出;决算数 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无此项支出。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 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主要为:单位无此项业务。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9.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减少7.69万元,主要原因为:按财政要求压缩经费开支,导致支出减少;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6辆。
      (3)公务接待费2.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减少4.10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财政要求压缩经费开支,导致支出减少;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预算列支。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1万元,接待29 批次,484人次,主要为接待:接待开展防病等业务工作用餐;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主要为接待:单位无此项业务。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5.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2.84 万元,主要原因为:因疫情防控需要,单位防病业务增加,导致会议经费增加;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预算列支。2020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6个,参加会议 135人次。主要为召开:国家、省、市卫生计生工作及防病业务会议支出。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42.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38.57 万元,主要原因为:因疫情防控需要,单位开展多次防病业务培训,导致支出增加;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预算列支。2020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1个,组织培训721人次。主要为培训:培训开展防病等专项工作的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连云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 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470.57万元,本年支出决算470.57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决算本年收入470.57万元,本年支出470.57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470.5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用于:因以前年度单位无此项业务,2020年度因疫情原因财政下拨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按公开10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支出功能分类级科目,并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分类填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此项业务。
      (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用车1 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督导检查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9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5台(套)(各地可结合实际填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共3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90.24万元;本部门(☑开展、□ 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 涉及财政性资金190.24万元;本部门单位共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90.24万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填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提取的专用基金、缴纳的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