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连云港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通知》(连发〔2012〕49号)文件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推进为民务实勤廉机关建设,办好群众满意卫生,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加强基层调研。局领导每年到基层调查研究时间不少于两个月。要紧紧围绕事关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调研内容。要深入困难问题比较多的地方,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调研活动要注重实效,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局领导每年针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写不少于2篇的调研材料。局领导到基层调研,县(区)卫生部门和市直单位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
2、控制各类督导、检查的数量、规模。加强统筹协调,避免多频次和缺乏指导性的检查督导考评活动。确属工作需要的,须提前拟定计划,报请相关领导审定。以市卫生局名义组织开展的督导、检查、考评活动,须提前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委会研究审定后实施;以各处室名义组织开展的各类业务督导、检查、考评活动,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规范公务活动
3、严格公务接待。公务接待不搞排场、不破标准、不要超标配置,事事简朴、处处节约。局领导及局机关干部下基层调研、检查、考核工作,时间在半天以内的,基层单位不安排工作餐;时间在半天以上的,有单位内部食堂的尽量安排在单位内部食堂就餐,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饮酒或含酒精饮料,陪餐人员不得超过3人;没有内部食堂的,调研、检查人员自行安排午餐。调研、检查时一律不得接受宴请和收受礼品、礼金、礼券等,基层单位不得迎来送往,不悬挂横幅,减轻基层负担。系统内部会议不安排就餐;同城单位和部门间不准公款相互宴请;外市来我市的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办理,至多安排一次宴请。
4、严格控制出国(境)考察活动。从严控制班子成员出国(境)考察活动,凡属确需出国(境)考察的活动,需经本级党组织集体研究并报请上一级党组织研究同意后方可出行。严禁借出国(境)时机私自更改考察路线公款旅游或公款购物,加强班子成员出国(境)考察活动的经济审计和监督。
5、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局主要领导离连外出,需按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其他局领导外出,须先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并将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时通知局办公室;各处室负责人离连外出,须事先向分管局领导报告。
三、精简会议活动
6、控制会议规模、时间。减少全系统性质的会议,能合并召开的尽量合并召开,凡已下发文件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专门召开会议,确需召开的会议,要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时间。各处室召集召开的专项会议,原则上不邀请局主要领导参加,不安排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市卫生局召开的全系统会议和各处室召集召开的专项会议要严格控制参会人数。
7、简化会议程序。对于常规性工作,能发文部署的,不再召开会议;工作内容相近、参会人员相同或业务工作交叉的会议要尽量合并召开;会议应尽量少安排大会发言,确需安排的,原则上每次会议不超过3个,每个发言时间不超过8分钟;在基层召开座谈会时,一般不准备主持词;全系统工作会议不安排以部门名义进行的表彰、颁奖活动;各类会议不摆放水果、鲜花、饮料,不悬挂横幅、标语,不搞迎来送往。
四、压缩文件、简报数量
8、减少文件、简报数量。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职能范围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文件要切合实际,有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简报只保留《爱国卫生工作情况简报》,其余的各类简报全部取消。可以通过内部OA下发、上报的通知、通报、计划等,尽量通过内部OA或网络群流转,减少纸质文件的数量;可以通过电话、OA、网络通知的事项,不再以纸质文件发送,减少基层取送文件的工作量,最大限度地实现无纸化办公。
9、压缩文件、简报篇幅。文件、简报要言简意赅,各处室负责人和局办公室要严把审核关。市卫生局普发类文件字数不超过3000字,专项总结、规划类文件以及实施办法、情况通报、调研报告可适当增加字数。各处室、直属单位报送的信息、简报字数不超过600字。
五、简化工作流程
10、简化工作、服务流程。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增强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力。
11、加强制度建设。牢固树立“机关就是服务”,“基层第一、群众至上”的观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绩效管理,落实分析研判、新闻发布、信访接待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干部行为准则,促进机关管理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强化机关日常监督考核,杜绝“散、懒、庸、浮、满”问题和“门难进、事难办、话难听、脸难看”现象。
六、优化服务环境
12、深化党务政务院务“三公开”。按照提高效率、方便群众、服务社会、加强监督的原则,推行党务政务院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凡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卫生决策、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等都要通过网站、公开栏、文件等形式予以公开,涉及群众和患者切身利益的具体事项也要通过适当的途径予以公开,提高办事、服务的透明度。市直单位要结合实际,增强医疗服务收费的透明度,落实药品通用名价格公示、住院一日清单等制度,尊重患者用药、检查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禁止滥检查、大处方等有损医德的行为,积极营造公开、透明、诚信的工作和服务环境。
13、完善和健全公开透明的行政审批流程。所有审批项目、办理程序、条件、依据、材料目录以及行政处罚等均要向社会公开,并严格遵守法定时限和一次性告知等要求,提高办事服务效率,认真依法履责,保证审批事项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现让管理相对人满意和对社会责任的统一。
七、厉行勤俭节约
14、倡导勤俭节约。积极倡导绿色环保型和节约型单位和机关,严格办公经费开支,节约用纸、用水、用电。在不影响保密和领导审阅的前提下,办文草拟文电用双面打印,减少纸张浪费。加强机关公共财物及办公设备、耗材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做好固定资产登(统)计,避免和减少人为损坏和浪费现象。公共及办公场所做到人走灯灭,避免长明灯、长流水等资源浪费现象。
15、杜绝各种奢侈浪费行为。树立“浪费也是腐败,节约也是政绩”的理念,把勤俭节约作为政德标准,带头艰苦奋斗,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各处室、下属单位之间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旅游等活动,坚决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不提倡并主动拒绝基层干部到领导家中拜年,不参加下属升职宴请、生日聚会等活动,自觉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报告制度。
16、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除汽车严重缺编单位、小汽车超过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单位可按规定购置和更新车辆外,暂停审批其他情况的车辆购置和更新。严禁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不得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提出换车、借车和摊派款项买车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保险、维修和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制度,严格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严禁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驾驶公车。
八、改进新闻报道
17、规范卫生重大会议、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全市性卫生工作会议,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报道。一般性的卫生工作会、总结会、座谈会、研讨会、表彰会、动员会等,不邀请记者参加,不提出报道要求。特殊情况需要报道的,报经局办公室审核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市领导参加卫生系统活动,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报道。局领导出席重要会议或活动的,在市卫生网站作简要报道,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局领导班子的调研、检查、陪同考察、指导推动工作等活动,以卫生信息形式报道,字数控制在 400字以内。卫生工作重大接待和出访活动,报道字数控制在 300字以内。其他活动不作报道,局领导出行不安排记者随同采访。所有新闻报道稿要经局办公室审核,呈分管领导审签。
18、规范重大专项新闻报道。做好涉及卫生全局工作、处置重大公共卫生或医疗救治突发事件、有重要导向和影响作用的会议活动报道。局领导参与指导特大抢险救灾、处理重大公共卫生、医疗救治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等重大专项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新闻报道。局办公室要加强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的统筹协调,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组织新闻媒体报道卫生工作。报道的新闻要反映卫生事业发展取得的变化和成绩,更好的突出新闻性、指导性和导向性,力求准确、简练、鲜明、生动。
八、规范出差、学习、培训
19、规范出差及经费报销。机关干部参加外地工作会议、学习、培训等活动,须提前报请分管领导审批,按照职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不得超标准乘坐软卧或升舱,不得超标准住宿,否则不予报销规格以外的费用。外出开会、学习、培训均使用公务卡,不再预支(借)差旅费,任何人不得超标准开支差旅费,也不得向基层摊派外出学习、培训各类费用。
20、规范学习、培训。规范各类国内学习、培训活动,控制赴内地学习、培训的人数、次数和规模,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外出参加各类学习或培训,需经主要领导审批,其他工作人员外出参加各类学习或培训,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凡属不对口或与业务结合不紧密的学习、培训,各处室不得提出申请。已确定的培训、学习活动,要明确地点、往返路线,不得借外出培训、学习、考察等时机公款旅游。
九、坚持廉洁自律
2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类规章制度。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市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争当“三宽四有”型干部,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八个禁止”、“52个不准”要求。
22、带头加强党性修养。领导干部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自觉带头移风易俗,严格执行关于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不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品、有价证券等,不接受请托人吃请,不插手招标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和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严禁超标准,不搞特殊化。
局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本实施办法,市各直属单位要结合本实施办法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更加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狠抓落实。局政治处要将执行情况纳入干部管理和考核内容;局规财处要加强厉行节约、公款学习、培训以及公务用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各类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查;局监察室要会同局办公室、政治处对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局党委汇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