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金湖县过期疫苗责任事故教训,加强预防接种管理,确保接种安全,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开展接种单位全面排查工作市级抽查的通知》(连卫疾控便函[2019]8号),市疾控中心许雷副主任带领免疫规划科相关人员于2月18日-22日对海州区、灌云县、灌南县等地的预防接种单位开展疫苗管理情况和接种信息管理情况督查。
本次督查主要采取实地查看的方式,检查内容涉及疫苗储存、使用、冷链测温记录、接种信息记录等方面,累计督查了海州区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灌云县伊山镇中心卫生院等38家预防接种单位。督查发现绝大部分接种单位均能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疫苗管理和接种信息记录等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现场和书面方式反馈给接种单位,并要求各地原则上于一周内整改到位。
(免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