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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售的果味电子烟,已经伸向孩子......

发布日期:2025-10-27浏览次数:0

  我国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禁止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包括电子烟。

  孩子抽果味电子烟,看似不过是孩子不务正业而已,为什么需要引起全社会关注?看懂这个社会问题之前,需要了解3个监管事实:

1. 果味电子烟是禁止销售的。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2. 电子烟是不能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的。

  2021年《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规定,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条例中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该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

3. 所有烟,包括电子烟,是不能向未成年人销售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含电子烟)。

  那么问题来了,层层关卡,都没阻止果味电子烟伸向孩子。

  国家各项禁令相继出台,就是要阻断电子烟对未成年人的侵害,但这类产品却仍在监管下暗中流通。不法商家在利益面前罔顾法律与社会责任,必须严厉打击。监管部门,全面出击,迫在眉睫!

 

文章来源:控烟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