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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发布日期:2022-02-07浏览次数:0

      一、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的场所活动,尤其是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尽量减少聚会聚餐,减少聚集人数,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
      二、出行需谨慎。尽量避免跨境旅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如需出行,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并备好口罩、洗手消毒液、消毒湿巾等个人防护用品。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等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保存好购票、票据等信息以便查询行程。如途中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症状,在做好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立即就近就医。
      四、外出归来时,应做好自我健康检测和日常防护,不参加聚集活动。一旦出现可疑症状,在做好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及时规范就医,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14天内旅居史。
      五、自疫情重点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苏人员,应主动向社区报备,配合做好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六、及时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