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全市医防合作推进会议
发布日期:2014-04-11浏览次数:0
为探索建立统筹发展、协同作战的医疗机构与疾控机构合作工作机制(简称医防合作),2013年10月,市卫生局印发了《连云港市医防合作实施方案》。为推进医防合作的深入实施,4月9日,我市召开全市医防合作推进会议。各县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疾控、医政条线分管领导,市直医疗机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市疾控中心主任、分管主任、责任科室负责人,市卫生监督所分管所长、责任科室负责人,各县区疾控中心主任,局医政处、爱卫办、地病办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会议。市卫生局陈方副局长、陈志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疾控中心朱磷扬主任就医防合作实施方案进行了系统解读,重点对推进实施医防合作的基本思路(“七项制度”和“八项规范”)进行了详细介绍。陈志副局长简要阐述了医防合作的实施背景,并着重针对各级医疗机构提出三点实施要求:一是正确认识,准确把握推进医、防角色定位。二是主动配合,充分履行医疗机构工作职责要求。三是明确举措,全力推进医防合作深入实施。
陈方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各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并就前期探索建立医防合作工作机制做了简要回顾。为深入实施医防合作,陈局长提出五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对实施医防合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医防合作的组织领导。三是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医防双方工作职能。四是序时推进,加强相关制度和规范的有效落实。五是加强督导,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创新开展医防合作是我市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的一项“亮点工程”,本次推进会的顺利召开,标志着我市医防合作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会上,市卫生局还下发了《关于成立连云港市医防合作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14年度医防合作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